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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核实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2     作者:     编辑:国资处采购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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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CPCFE-2020-F-032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资产清查核实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现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资产清查核实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服务商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二、采购项目内容:

    仪器设备、家具两类资产清查核实服务。

三、预算金额:3.2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办法》(财资【20161号)和国家相关规定,对我校仪器设备、家具两类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并提供资产鉴证的服务工作,设备家具总额9000万元左右;

2、针对我院实际情况,本项目实施前,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本项目资产数量、种类较多,清查盘点时间要充足,拟派驻本项目人员驻场时间至少在20天以上,本项目实施时间从派驻人员进场开始计算,1个月为限,20201130日前出具真实有效的资产清查结果报告。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服务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提供承诺函)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审计、会计、咨询等服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3、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有高校资产清查核实服务工作经验。

六、投标人需报送的资料

1、报价单。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能够证明有高校资产清查核实服务工作经验的相关业绩资料,如签订的资产清查服务协议等。

七、投标文件报送

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201028日上午930-10:00时间段内集中报送,其他时间不予接收。开标时间:202010281000。报送地点: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1208室,联系人:焦老师,联系电话:028-84865579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