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我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规范各类用电行为,节约水电开支,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一)全院师生员工应树立节约用电意识,自觉爱护电器设施和设备,做到人离断开所有用电器设备的电源,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二)各系部处室、教室、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三)禁止在办公室使用电烤炉、电饭煲、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所有用电设施必须贴有学院用电管理部门签发的许可证,禁止私拉乱接。
(四)禁止私人电动单车使用学院公用电源充电。
(五)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暗时,物管应主动打开教室照明电灯;辅导员须加强本班的用电管理,对学生少的班级可以视情况开灯,没有必要将灯全部开完,只要能够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就行。晴天或每天光线强的时段,教室内可不开灯;教室内无人时,应该随手关灯,确保节约用电。
(六)各教室放学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七)各办公室、教室均应建立值日制度。负责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做到关门窗、关电源,若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水电工、维修人员每日要对全院水电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八)为了保障节约用电,冬天室外气温降到摄氏零度以下,夏天室外温度升到摄氏30度以上时,教室、办公室内的空调方可开启使用。在教室集体宿舍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的电气设备,严防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九)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教室内的电器开关。严禁教师学生在教室内进行各种电器的充电。
(十)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十一)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本班辅导员。
2、系部处室负责人为该系部处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白天由所在区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及电工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晚上由值班人员和值班电工负责管理,值班人员和值班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宿舍楼走廊和寝室的管理,宿舍生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5、食堂的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膳食处负责管理,膳食处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现象,纳入班级、教师个人的年度考核;如果因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者应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院《安全管理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