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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信息来源:何仕伟      文字:何仕伟      编辑:饶明全      审稿人:何仕伟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何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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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四川省财政厅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8名高层次人才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⑷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被开除公职的。

 ⑶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投递方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XX-XX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10楼会议室(1011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电话:028—84651069。

邮寄地址:284815734@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考核招聘报名材料-姓名”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填写后打印的《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⑸3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网络报名者,可在报名时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即可,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当天携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原件不符合报名条件者,立即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不予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应为电脑打印版,字迹工整清晰。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三)领取《考核通知书》

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是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核方式

考核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考核方式: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科研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将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实际参加人员的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应试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财政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2021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财政厅审核确认。

通过四川省财政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凭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待遇及服务期限

学院提供10-1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3-5万元,同时享受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每年3-5万元(视承担工作项目及其完成情况发放)。

经我单位聘用后,服务期限须为5年及以上。

十一、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报考条件、考务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28-84642014;02884642015

监督电话028-86720289(省纪委驻财政厅纪检组);028-8464207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1年523

 

 

 


附件1

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

单位

岗位类别

招聘岗位

岗位

编码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范围

条件要求

学历学位或职称(职务)

年龄

专业条件

其他

备注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专技岗

高等财经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11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40岁及以下

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教育学及相关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



专技岗

预算绩效研究中心副主任


1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40岁及以下

财政学、会计学、经济学



专技岗

智能财务产学研中心


5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5岁及以下

大数据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专技岗

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1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或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5岁及以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处理)、软件工程(云计算与大数据处理、实时计算、智能计算)



专技岗

专任教师


1

详见公告

博士研究生或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45岁及以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与大数据处理)、软件工程(云计算与大数据处理、实时计算、智能计算)



 

 

 

 

 

 


 

附件2

 

四川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2寸近期

免冠彩色照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学位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技术职称


毕业

时间


应聘

单位


应聘岗位


原工作单位


原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


原单位性质及经费渠道


个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本人详细

住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身份证号码


本人现户口登记机关


本人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与本人关系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称































自我评价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在填写该《报名登记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

1.“所学专业”栏,填写应聘人员获取的国家所承认最高学历证书的专业;

2.“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栏,均填写国家所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

3.“毕业院校”栏,填写应聘人员获取的国家所承认最高学历的学校;

4.“原工作单位”栏,应届毕业生填写为“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填写最后一个工作单位

5.“简历”栏,无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一般从高中以上学习经历开始填写,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一般从参加工作前的最后一段学习经历开始填写,时间上要保持连续;

6.“家庭主要成员”栏,须填写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包括有工作、无工作的、已退休的)的工作单位、详细职业,家庭成员无工作、从事个体职业或务农,应填写详细的居住地址。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学校疫情防控“接诉即办”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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