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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期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文字:陈鑫容      编辑:陈鑫容      审稿人:孔祥忠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孔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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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CPCFE-2022-H-035

我院拟对2024年纸质期刊进行集中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报价,此项目将按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采购纸质期刊供应商1名。

二、预算:1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无效。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对投标单位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供应商注册地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六、技术参数及合同文本:

1、基本要求

(1)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提供文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2024年中外文期刊,含110种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2)供应商应以光盘形式免费提供期刊采访数据、标准期刊MARC数据(数据要求参见《中文期刊机读目录编目规则》、《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机读编目数据需必备:001(自动生成)、011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091统一刊号、092订购号、101作品语种、102出版或制作国别、200题名与责任说明项、215载体形态项、300一般性附注、326出版周期、430继承、440由...继承、510并列题名、“6”主题分析块(606科学名称主题、690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7”知识责任块(701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711团体名称--等同知识责任)、905馆藏信息。对于中外文期刊,能提供邮发刊目录和非邮发刊目录,各种目录均以字段完整的CNMARC格式提供。

(2)供应商必须按我馆订购的期刊品种、数量保证完整供货。若供应商出现错刊、漏刊,经多次协调沟通无果,我馆有权按照该刊总价的30%予以罚款。若有缺刊、停刊,供应商应退回原刊全款,并于上年期刊到馆完毕后的次年10月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

(3)供应商需将中标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存入学院账户,时间至合同期结束,以防止违约和盗版期刊进入我院。

(4)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外文期刊价格是包干价,包括运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还应提供免费全加工服务。

2、中外文期刊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期刊必须是正版中文期刊和外文原版期刊,不得提供非法出版物或质量低劣的期刊,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投标单位承担。

(2)供应商所提供中外文期刊必须与我馆提供的订单相符,不得更换或搭配未订购的期刊,如果出现违例,超出订单以外的部分我馆将不予以付款,并将扣除10%的保证金。

(3)在中外文期刊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因出版信息、预定信息不完整造成的不适合本馆收藏,及其他原因造成重订、错订等情况,能保证无条件退货。因包装或运输过程造成的期刊质量问题或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对于出现开胶、散页、倒装、缺页、污损等有质量问题的期刊,无论加工与否,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

(5)如因期刊供应商提供的期刊存在的质量瑕疵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因存在权利瑕疵而使我方受到第三方追诉时,期刊供应商应当全额承担由此给我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供应商应在期刊正式出版后30天内完成加工,并送到我馆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图书馆或我馆指定地点。

(3)供应商需提供一站式服务:期刊的征订、加工、送货、收退、结算等所有服务均有专人负责跟进。

(4)期刊供应商每年订刊前1个月应向我方提供期刊征订目录(包括邮发和非邮发期刊)。包括纸本目录3份,并提供电子版目录。

(5)期刊供应商收到我方《期刊意向订购单》之后,对停办、改名、价格变更以及无法查找的刊物应在3日内反馈我方,并制作能满足我方订阅意向的《期刊征订单》交我方签字确认后,以此作为我方正式订购期刊品种及数量的依据。同时,期刊供应商应为我方提供所订购期刊的详细MARC数据。

(6)我馆所订期刊如遇刊名变更或价格变动,供应商应及时告知,如出现某些期刊实际价格超出预订价格30%的情况,应及早与我馆联系,由我馆定夺是否购买后才能供货。否则,我馆有权拒收。

(7)期刊供应商负责及时配送期刊,保证每周送刊1次以上到指定地点,送刊前应预先用电话通知我馆,并提供免费卸货、搬运等服务,并经我方指派人员签字验收后作为结算依据。每批次应附与期刊数量、刊名、价格相符的该批期刊总清单(包括这批期刊中每一包的种数、册数以及总种数、总册数等),并在每包内附该包清单(包括:刊号、刊名、刊期、册数等)。

(8)期刊供应商应对发送的期刊进行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期刊安全运输到达我馆指定地点。

(9)我馆在期刊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刊、残刊、错刊、污损以及其他有关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期刊供应商提出查询,期刊供应商应负责解决问题,及时补刊或退换。对我方提出的问题,期刊供应商应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寒暑假配送期刊时间由我馆确定并提前通知期刊供应商,期刊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时间,不得擅自更改。

(10)期刊供应商须对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期刊(错发、缺页、倒页、破损、不洁等)进行无条件调换或退货。

(11)期刊供应商应保证我方所订期刊的完整,到刊率不得低于99%。由于期刊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缺刊,期刊供应商应负责无偿补齐(若原刊确实无法补齐,可以以复印的方式解决),保证到刊率100%,但复印部分的刊款扣出。(若我方丢失刊物需补送,刊款另议。)

(12)供应商每季度提供一份未到刊清单以及刊物相关变更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尽快补齐未到的期刊。

(13)供应商应履行其价格结算优惠承诺,提供合法正规的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期刊码洋、销售折扣、实洋等项内容。我馆全额预付刊款,最后按实际到刊情况结算。

(14)我方所订期刊如遇停刊或期刊价格政策性调整,期刊供应商将本着期刊实际价格为准,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我方的订购金额

(15)期刊供应商尽量满足我方所需购买如年鉴、零星书刊等特别服务。

(16)供应商所承诺的服务应贯彻于合同期的全过程,一旦服务质量下降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采购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采购方有权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服务加工、供应保障能力和期刊质量等情况调整供应商采购中外文期刊的金额及数量。对不符合订购要求,经我馆提出拒不改进的,我馆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并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7)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4、加工技术要求

(1)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印刷和机读目录,包括采访数据和编目MARC数据,数据格式符合《CALIS联合目录中文期刊著录细则》标准以及905字段我馆的要求,确保所提供的数据能正常传递、下载、数据导入并及时更新。

(2)供应商须提供图书馆需要的期刊全加工服务,主要包括:

加盖馆藏章:每册期刊上盖2枚馆藏章,封面和书名页各一枚章,用蓝色印泥,要求端正、清晰。

埋设防盗磁条:使用16厘米钴基复合充销磁条,每册刊一般埋设一根,要求埋设磁条贴近期刊装订缝处,牢固隐蔽不易发现。

贴书标:书标贴于期刊左上角,书标内容包括分类号、排架号、刊期信息。分类号、排架号由我馆提供。

纸质期刊加工项目中,如果有调整、变动,以我方需求为准,供货商应该无条件配合。

七、报送时间、地点、联系人

请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30-10:00时间段内报送,其他时间不予接收。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10:00。

报送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南门门口,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会在递交文件时间段内收取投标文件。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48717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7日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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