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制度

日期:2020-08-10    作者:    编辑:组织人事处    来源: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教职工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制度

 

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性疾病蔓延,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第二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条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内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各系主要负责人为学生体温检测及健康管理项目直接责任人,辅导员、宿管老师为学生健康监测具体责任人。

第二条 体温监测的对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 体温监测的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学生每日(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均应进行体温晨检、午检。学院为每个办公室提供温度计或体温枪。其中,晨检8:509:20,午检13:2013:50

第四条 体温监测的方式

体温监测采取统检、抽检与相结合的原则。统检以部门为单位;抽检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班有关人员负责,抽检人员应记抽检情况。

第五条 体温监测的流程

(一)每天早晨、中午内以部门为单位,指定行政干事为体温检测员,进行体温检测;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职工体温检测登记表》。

(二)2.如有异常的,应立即报告学院,并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职工体温检测异常登记表》。

第六条 凡体温大于37.3℃或出现发热、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者,按照下列程序上报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体测发现或其他发现→报告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事处→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院领导→疾控部门。

第八条 体温监测要求

1.高度重视。全院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将体温监测工作放到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

2.认真监测。要督促教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认真开展体温监测,不漏测、不误测、不作假。

第九条 为确保体温监测工作的有效进行,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体温监测弄虚作假、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8月10日

附件1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体温检测异常登记表

系部:    班级:   辅导员:   填报日期:

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勤人数

缺勤原因 (事假、病假、公假、其他)

监测情况

系负责任人签字

正常人数

异常人数

 

附件2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异常报告表

系部:   辅导员: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日期

姓名

班级

异常症状描述

已采取的措施

备注

摄影 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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