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于2023年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 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 2025 年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五)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未获得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班级内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2024-2025学年度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二、奖学金标准
每生4000元。
三、奖学金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学生,经校级差额评选最终推荐3名学生报省资助中心。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二)二级学院报送
二级学院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并于11月5日前将以下评审资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附件2和附件3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打印贷款合同);
3.班级内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排名表。
(三)学校评审
根据二级学院推荐的5名学生,资助中心组织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于11月6日上午10:00在学工部204办公室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差额评审,确定我校拟推荐的3名学生名单。
(四)学校公示
11月7日——11月13日,学校根据评审小组评选推荐的名单予以公示。
(五)学校报送材料
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11月14日,学工部资助中心上报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及报告。
(六)资金拨付发放
学校收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拨付的筑梦奖学金资金后,将该项资助资金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认识筑梦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辅导员配合,按照教育厅及学校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附件: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3.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