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川财职院行〔2025〕73号)要求,满足2025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规范转专业工作流程,保障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财税学院严格按照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整体方案》要求,拟定财税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财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杨毅、陈露
副组长:罗艾
秘书处:唐旖旎、侯岩、蒋莉蘋、陈翠、朱丹
组员:胡桑、来倩、张晓萱、陈莉
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副组长负责安排考试命题及监督工作,秘书处负责具体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拟接收人数
财税学院2025级各专业总人数的10%为接受转入专业学生上限,若申请人数不足,按实际申请人数录取;若超过上限,按学校统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应对应生源层次进行申请和考试,即普高层次生源学生可转入对应专业普高层次,中职生源层次学生可转入对应专业中职层次。拟接收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总人数 |
拟接收人数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普高 |
100 |
10 |
中职 |
50 |
5 |
政府采购管理 |
普高 |
95 |
10 |
中职 |
51 |
5 |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
普高 |
46 |
5 |
中职 |
99 |
10 |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四、工作流程
财税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步骤:
(一)成立财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5日;
(二)教学秘书协同各班辅导员完成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数量测算:2025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20日;
(三)二级学院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
(四)统一组织转专业考核:2025年12月27日。
五、咨询与监督渠道
转专业咨询联系人:唐老师,028-84890802,明德楼507
转专业投诉联系人:陈书记 明德楼509
投诉邮箱208138@scvcfe.edu.cn
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投诉处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财税学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