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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财税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唐旖旎 信息来源:财税学院 发布日期:2025-11-24

摄影 审稿 胡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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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川财职院行〔2025〕73号)要求,满足2025级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规范转专业工作流程,保障工作公开、公平、有序开展,财税学院严格按照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整体方案》要求,拟定财税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财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杨毅、陈露

副组长:罗艾

秘书处:唐旖旎、侯岩、蒋莉蘋、陈翠、朱丹

组员:胡桑、来倩、张晓萱、陈莉

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副组长负责安排考试命题及监督工作,秘书处负责具体转专业相关工作。

二、拟接收人数

财税学院2025级各专业总人数的10%为接受转入专业学生上限,若申请人数不足,按实际申请人数录取;若超过上限,按学校统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应对应生源层次进行申请和考试,即普高层次生源学生可转入对应专业普高层次,中职生源层次学生可转入对应专业中职层次。拟接收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总人数

拟接收人数

财税大数据应用

普高

100

10

中职

50

5

政府采购管理

普高

95

10

中职

51

5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

普高

46

5

中职

99

10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四、工作流程

财税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步骤:

(一)成立财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5日;

(二)教学秘书协同各班辅导员完成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数量测算:2025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20日;

(三)二级学院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2日;

(四)统一组织转专业考核:2025年12月27日。

五、咨询与监督渠道

转专业咨询联系人:唐老师,028-84890802,明德楼507

转专业投诉联系人:陈书记 明德楼509

投诉邮箱208138@scvcfe.edu.cn

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投诉处理时限:3个工作日

财税学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