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友老照片暨实物捐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0-27 17:01:23  编辑:刘毓恒  来源:档案馆、对外合作处   浏览:
    摄影 审稿
    责编

    为传承川财精神,讲好川财故事,传承校友文化,体现学院办学历史积淀,为我校校史的进一步编撰提供资源和信息,特向广大校友征集老照片及具有纪念价值的实物,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学校各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校园建筑、风光、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对外交流活动、合作办学、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代会及社团、文体活动、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等涉及学校的文字、照片或影音资料;

    2.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聘书、证书、奖章、奖状、奖牌、代表证、纪念品、通知、著作、专利证书等文档、实物以及相应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3.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4.校友在校期间各种照片、成绩册、录取通知书、奖状、证书等有纪念意义实物。

    5.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展出时,学校将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物品由学校档案馆永久保管。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实物陈列室展出,将标明物品出处。

    3.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时撰写的文章,可用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校。对年事较高行动不便的校友,学校将派人前往录音、录像,做好影像记录保存。

    4.提供资料方式。(1)直接交送;(2)信函邮寄;(3)拜访征集;(4)电子文档。

    说明:请提供资料者做简要文字注释,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拍摄者,提供者的姓名、通讯方式等。档案馆将对征集的资料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对未收藏的物品,将及时退还。

    三、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1.集中征集: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2.长期征集:征集公告长期有效,所征集物品将在校史馆中选择陈列。

    档案馆电话:028-84874236

    档案馆电子邮箱:492043850@qq.com

    档案馆地点:明德楼1110

    校友工作办公室电话:028-84642067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档案馆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