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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15:48  作者:宣传统战部  编辑:王东  来源:宣传统战部   访问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四川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财政厅党组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学院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好理论学习,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9日至25日(工作日),为期6天。

二、参加人员

全体校领导、党委委员,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及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三、学习内容

必读书目: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选读书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补充书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

对必读、选读、增读书目的学习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一篇一篇读、逐字逐句悟,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这一重要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四、学习方式

此次读书班采取集中自学、个人自学、实践学习、研讨交流、消化自学等方式进行。

五、具体安排

(一)4月19日(星期三)

下午15:00-17:30,举行读书班开班仪式并集中自学《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

学习地点:明德楼308会议室。

(二)4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个人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自我革命》;

下午15:00-17:30,集中自学《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

学习地点:上午在办公室自学,下午集中自学在明德楼913会议室。

(三)4月21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个人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

下午15:00-17:30,集中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学习地点:上午在办公室自学,下午集中自学在明德楼913会议室。

(四)4月23日(星期天)

上午8:40-12:00,进行实践学习;

下午15:00-17:30,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

学习地点: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实践学习(暂定),下午在办公室自学。

(五)4月24日(星期一)

上午9:30-11:30,集中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

下午15:00-17:30,参学人员消化学习。

学习地点:上午集中自学在明德楼913会议室,下午在办公室消化学习。

(六)4月25日(星期二)

上午9:30-11:30,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研讨,围绕“提高政治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交流讨论。

学习地点:集中研讨在明德楼913会议室。

六、相关要求

(一)读书班成员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携带学习资料准时参加学习。集中自学时间不得少于3天(6个半天),缺失的学习时间须在读书班结束后1周内补足。

(二)读书班成员集中自学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备案。

(三)读书班成员集中学习时需佩戴党徽,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频繁进出学习场地,不长时间在学习场地外逗留。

(四)读书班成员要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并组织好党总支、支部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

(五)学院领导和党委委员要做好集中研讨发言准备,发言紧扣主题,重点讲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体会,讲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举措。

(六)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党员干部抓好集中学习,开展交流研讨。


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