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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2次专题研讨会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4:33  作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谢瑶  来源: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数: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按照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和学校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拟于近期进行专题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主题教育8本指定学习材料。

(二)习近平、蔡奇同志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

(四)王晓晖同志在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研讨主题

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主题进行专题研讨。

三、参学人员

(一)出席人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二)列席人员: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等。

四、学习时间

暂定2023年5月30日(周二)上午9点。

五、学习地点

明德楼913会议室。

六、学习方式

本次学习通过消化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一)消化自学。

参会人员提前自学主题教育指定书目。

(二)交流研讨。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李代俊、郑代富、李建军围绕研讨主题作重点发言,张华、符刚、敬华、易思飞、钟用、罗潇、肖兆飞围绕研讨主题作书面发言。

2.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对外合作处、金融学院主要负责人作重点发言。

七、其他事项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开展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

(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携带全部学习书目准时参加学习研讨。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做好交流研讨发言准备,会后将书面发言材料交宣传统战部汇总。


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