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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专升本推荐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9-09-19  来源:教务处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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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09年专升本推荐实施办法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09年专升本推荐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2009年成都大学专升本工作,根据成都大学校教发〔2009〕112号《成都大学关于2009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以下简称《专升本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一)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推荐。
(二)对象:我院成都大学市场营销、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审计实务、法律事务、税务等专业的三年制应届毕业生。
(三)专生本专业范围:市场营销专业和经济信息管理及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生(文科)升入成都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生升入成都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会计专业、审计专业、税务专业学生升入成都大学会计专业学习;法律专业学生升入成都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计算机应用专业学生升入成都大学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习。
(四)推荐比例:成都大学全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2006年专科人数的5%;我校按06级三年制高职在校生人数的30%推荐专升本考试名单。
二、推荐专升本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1、各期成绩综合评定应达到良好及以上。
2、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
    (三)身体健康。
(四)对获得“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种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根据加分办法加分。
1、对“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以及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种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生的认定以取得的证书为依据。
2、证书、学分、学分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高伟
副组长:张中伟、余坤和
 员:易思飞、罗潇、谢振、黄宏斌、董程
四、专升本的推荐办法
(一)符合条件要求拟专升本的同学,于2009年4月27日上午12点前到教务处领取专升本申请表,并将两张一寸照片、80元报名考试费交教务处。
(二)教务处根据学生申请,按学生在校期间各学期学分绩点综合平均排序。排序名单经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三)没进入推荐名单的同学学校退回照片及报名考试费。
(四)学院公示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大学英语:              5月23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3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5月23日下午15:30—17:30
六、其它事项
(一)学院根据学生需求组织专生本考前复习,原则上被推荐同学应进入考前班学习。
(二)本实施办法如果和成都大学下达的2009年专升本实施办法相冲突,以后者为准。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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