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委员会委员:
按照学院教学委员会管理办法、名师管理办法、教学团队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系部、实训中心申报的名师、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资料已经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审核,符合评选条件。相关评审资料已挂在学院鹏达校园网公告栏。请各位评委下载评审资料并按要求进行评审,评审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于7月6日前交教务处侯岩老师处,邮箱:75051515@qq.com.
评审说明:
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时在对应栏打√;
填写《教学名师评审表》、《教学团队评审表》时只需对各候选人(或团队)相应的每个评审指标打分,一级指标得分小计、综合得分及评审汇总工作表将由EXCEL自动生成;
教学委员不对自己进行评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