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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功举办2020年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0-05-21     作者:     编辑: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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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成功举办2020年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会

 

为及时掌握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解决学院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困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相关人员业务水平。5月19日,我院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帆先生、法务刘泽霞律师分别就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进行专业解读,并就采购文件编制中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培训。学院中层干部、政府采购专业教师、学院采购评审专家、各部门采购经办人员、纪检监察办公室及国资处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和交流,钟用副院长主持培训会。

培训会上,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帆先生对最近公布的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的通知》(川财采【2020】47号)进行政策解读,详细介绍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制度背景、当前的实施情况、工作要求及未来的发展。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刘泽霞律师则针对扶持中小企业及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等相关政策从实际操作层面进行培训,尤其是对如何判定中小微企业和如何预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同时对近期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曝光的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被处罚的案例进行了解析。并对采购文件编制中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培训内容结束后,参会人员与培训专家就采购活动中容易出现的政策风险、评审规则、履约风险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释疑。

钟用副院长在培训会总结中表示,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学院作为财政厅直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应当模范遵守财经政策,按法定要求实施政府采购。同时对各部门提出要求:一是对学院实施政府采购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并及时宣传,为各部门的政府采购把好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实施建议;二是其他部门应及时了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前充分调研市场,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同时要有全局意识,将项目质量与落实政策统一起来,完成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指标要求;三是全体采购相关人员,要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合规意识,让学院的每个采购项目都要经得起质疑。认真落实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政策,实行阳光采购,确保采购工作政策清、制度明、流程畅、效果好。

此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实践指引性,让各部门对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有更多的了解,对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有更直接的认识,对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质量,更好地满足部门(学院)业务需要有更明晰的思路。有利于学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促进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