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PCFE-2023-F-038
 为推进学院依法治校建设,学院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遴选常年法律顾问机构。服务费每年4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一、遴选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遴选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2、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
 3、正在或曾经担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法律顾问或者其执业律师具有教师从业经历。
 (二)拟委派服务的律师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时间不少于10年;
 4、正在或曾经担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顾问或者具有教师从业经历。
 三、服务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起草、审查、修改合同;
 (三)审查、修改学院章程、内部规章制度;
 (四)为学院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五)根据学院需要,参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六)提供教育决策论证,对学院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代理学院参加仲裁、诉讼活动;
 (八)代理学院处理非诉法律事务;
 (九)对学员师生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学院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四、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律师事务所情况简介、业绩介绍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拟委派律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业绩介绍及获得的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拟委派律师曾担任高校法律顾问的,提供与高校签订的合同个数及高校名单。(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所能提供的增值服务及评分标准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材料递交时间:2023年7月6日9:30-10:00,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0:00。
 材料递交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南校门(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871715
 五、遴选方式:
 (一)2023年7月6日10:00,递交文件时间截止后,各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须在明德楼12楼现场等待抽签并进行案例解答。
 (二)2023年7月6日10:00,递交文件时间截止后,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及律师的现场案例解答进行打分,总分数最高者将成为学院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三)遴选结果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四)公示后无异议,学院与中标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