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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毕业生档案邮寄服务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作者:陈鑫容     编辑:陈鑫容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摄影 审稿 李如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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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采购供应商: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时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2015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业务函[2015]117号)中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自2015年6月1日起,全国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以及人才交流中心的"大学档案"不再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移交当地邮政公司办理。要求各邮政公司"引导有关单位将原来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转由'EMS标准快递'等方式传递";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要求各类大学生档案要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进行邮寄,否则人社局或人才中心拒收学生档案。

考虑到学生档案的重要性和投递、接受过程的安全性,学生档案邮寄服务仅能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邮寄服务,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我校每年毕业生档案按要求邮寄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单位,原合作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龙泉驿区分公司”合同已到期,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毕业学生档案邮寄服务”的采购工作,预计金额¥54,000.00(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

推荐: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龙泉驿区分公司为本次采购的唯一供应商。

对以上项目拟实施的采购方式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28-84871715

联系人:陈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