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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心理健康医校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8     作者:国资处     编辑:陈鑫容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摄影 审稿 李如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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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CPCFE-2024-F-026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心理健康医校合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 6万元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项目内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4〕7号)关于“加强医校联动”和“用好心理援助热线的作用”的要求,结合我院师生实际需求,经学校商议并研究决定,由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医校合作工作的落实,通过建立医校合作,切实为我校师生提供心理服务和支持系统。拟定医校合作内容如下:

1.为师生提供就医绿色通道;

2.建立互动工作平台,提供远程心理支持(心理危机干预、远程会诊);

3.为师生开展专业心理讲座和专业培训指导;

4.为师生提供心理服务热线;

5.提供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复学的专业指导意见;

6.学校可选派老师到医院进修或培训。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特殊条件: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诊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询价单位必须是成都市范围内公立三甲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招投标活动失信名单

商家若存在虚假应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情形(详见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承诺函”),商家及其法人代表将被纳入我校招投标活动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招投标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上午10:00。

2.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s://www.scpcfe.cn/gzc/

3.发放方式:

投标商家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2)投标人应在2024年5月7日上午9:30-10:00时间段内将响应文件送达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08室。

(3)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相关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递交。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

(5)本项目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供应商须现场递交。

2. 响应文件的密封

(1)采购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每页须加盖采购申请人公章,胶装成册并从目录页开始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响应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文件,学院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或视为无效投标。

七、采购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71715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