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一)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音视频采集制作管理办法包含:学院师生各项活动的视频音频资料的采集、后期编辑和制作,各系部教师教学任务中的数字化课程的录制,后期编辑和制作,以及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拍摄和制作任务。为加强管理,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保障各项拍摄任务能够按时的优质的完成,根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音视频采集制作管理办法;
(二)本制度适用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信息中心视频音频的采集和后期编辑制作以及成品文件管理,凡参与操作和制作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音视频的采集和后期制作
(一)学院各部门和个人需要进行音视频采集服务的,需要提前至少3天向信息中心提交申请,并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再经过信息中心主任签字方可执行;
(二)如果同时有多项活动同时需要信息中心的音视频的采集支持的,本中心按照院级活动优先、提交申请顺序优先的原则执行;
(三)采集的音视频如需要编辑和制作的,申请方应提前告知完成品所需的内容要求、格式要求、和文件大小、储存方式等关键参数;
(四)制作好的音视频,在申请部门或个人考走前应该亲自确认,确认内容、时长等。并且在拷贝文件专用本上签字确认。签字后信息中心不再保存采集的原始素材和编辑制作好的文件和文档。
第三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7年3月16日起开始实施。
二、本制度由学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