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实训室安全宣传 > 正文

实训机房消防安全守则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5-11    作者:信息中心    编辑:宋伟伟    来源:信息中心    

实训机房消防安全守则


1.牢固树立防火意识,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3.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汽油、酒精、纸张和纸盒等物品;

4.每月对电源开关、插座和线路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5.机房管理人员应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发现火情立即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备安全;

6.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不经许可不得拆卸计算机辅助设施及电源线、不得私自乱拉电源线;

7.对违反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赔偿,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