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中心组学习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思政

中心组学习

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一)
发布时间:2011-12-14      信息来源: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责编

工商管理系党支部  李平

一、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解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于1015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首次将“文化命题”作为中央全会的议题,也是继1996年十四届六中全会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问题之后,决策层再一次集中探讨文化课题。十七届六中全会全面部署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总纲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发展成就巨大,但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特别是文化发展相对滞后。文化竞争已成为国家之间的核心竞争,中国要增强文化软实力,从经济强国走向文化强国,是全面提升国家实力和国家形象,推进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从世界发展的趋势看,提升文化软实力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

2、从科学发展的要求看,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

3、从全面小康的内容看,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是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在按照“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既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国际挑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要求要以文化的发展凝聚全民族的意志,弘扬民族精神,坚定民族信念,确定共同愿景。中央确立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文化强国战略,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围绕育人工作,在推进学院发展中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1、高校肩负创造和传承文化使命

高等院校不仅仅是客观的物质存在,更是一种文化存在和精神存在。文化育人,以文化人是高校的基本职能。高等职业院校作为高等教育一种类型,同样肩负创造文化和传承文化的重要任务,培养的高素质职业人才必须具备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素质,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社会主义高校的本质特征和基本任务。

2、高职院校应坚持文化内涵和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我们理解,高素质应该以文化为内涵,以职业素质和人文素质为重点的综合素质为载体,具有全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一些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相对比较忽视学生的人文素养,校园文化更多体现在平面文化,实体文化虚化,对学生的文化熏陶和影响不够。大学的开放性使校园与社会对接畅通,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和非主流文化侵入校园,对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操、思想内涵和行为方式等负面影响较大。我们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文化教育和文化熏陶,以优秀的人文精神塑造学生健康人格,以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

建议学院在已有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多搞一些文化展示活动,诸如校史教育;高雅音乐欣赏;定期邀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到校开展学术讲座;设立“财院讲坛”让不同层面的教师从不同角度去实现全员育人;设立“财院论坛”让学生参与,明辨事理;学院建筑、道路文化命名等。

3、学院的发展需要文化支撑

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已由外延扩张进入到内涵建设阶段,办学由注重硬件和规模转变到质量、特色、品牌方向,竞争日趋激烈。高职院校大都由原有的中等专业学校升格组建而成,办学时间短,大学文化的积累和沉淀不够,特色、品牌更需打造。一所学校要想持续、健康、科学地发展,必须加强文化建设,尽快形成自己特有的文化内涵和核心竞争力,以凝心聚力,支撑长远发展。

当前,中央提出文化强国的战略,四川省提出文化强省战略,作为高等院校,我们建议将文化强校战略纳入学院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实施。

学院近50年的发展,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三落三起”,凝结数代财院人的艰辛付出与心血,成就辉煌,历史厚重。我们建议进一步总结、提炼、构建财院文化体系(包括物质层面、精神层面),通过学院文化建设促进学院特色、品牌建设,为创建省级示范和西部一流的财经职业学院提供强有力的内核支撑,实现学院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学校疫情防控“接诉即办”热线电话:
白天值班电话:84642011(8:30-17:30 )
24小时值班电话:84642001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备案号:蜀ICP备09007706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168 号    版权所有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