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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31      信息来源: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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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学院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卫生环境

(一)教室、办公室、教工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集体或个人直接使用的房舍(教师公寓),由使用人或管理人按有关规定清洁保洁。

(二)教学楼、宿舍楼的公共部分,学院的其它公共场所由物管公司的清洁服务队负责清洁保洁。

(三)垃圾池的垃圾由学院外的环卫部门清运。

(四)学院内不得乱仍果皮、烟头、纸屑、塑料袋、废物、不得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剩饭菜,违者将负责清扫干净。

第二条 学院的绿化、美化

(一)爱护学院花草树木,不得踩踏草地和绿化带,不得攀折花草树木,不得在树上晾晒衣被。违者由学院绿化、美化服务队监督处理。

(二)学院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便挖掘、移植,更不能人为破坏,违者严肃处理。

第三条 学院容学院貌

(一)不准在墙上、桌椅、公共设施、花园景点、公厕等刻画文图,违者负责修复,由学院绿化、美化服务队负责监督。

(二)广告、布告、标语、海报、通知、启事等应当张贴在规定的广告栏内,且有效期过后三天内由张贴部门或物业部门负责清除,恢复原状。

(三)因各种活动设立的宣传、广告装置,活动过后二天内由设立者负责收回。

(四)学院内不得张贴和悬挂商业性广告的内容和条幅。特殊情况需要张贴和悬挂的,应当通过后勤管理处批准。

(五)不得占用各类通道和专用场所,不得在学院道、楼道或过道上打球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生活。

(六)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废物,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院存(堆)放。

(七)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清理或置换出来废旧办公家具要报资产管理部门核查登记处理,不能放置在室外。

(八)学院内公共场所不得乱搭乱建,因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应经后勤管理处批准。

(九)学院内不准擅自拉、挂、挖、埋电线和电缆,确因需要拉、挂、挖、埋线路的,应经主管后勤工作的学院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实施,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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