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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03      信息来源:党政办      文字:党政办      编辑:翁海婷      审稿人:张倩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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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协调配合机制,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党委与行政、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带头建设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二、基本原则

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须保持经常性沟通交流,要按照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思想要常交流、情况要常沟通、有事要常商量平时要多谈心”的“四互三常一谈”要求,主动沟通、真心交流,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沟通内容

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每周一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沟通。沟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重大事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学校重要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重要信息、重要事项等

四、沟通形式

1.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提前沟通。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 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2. 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过程中主动沟通。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校长要主动碰头、充分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3.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学校工作中的突发紧急事项党委书记、校长要及时沟通信息、研判情况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并做好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4.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经常沟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结合学校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和有关重要信息每月至少沟通4要发挥好校领导周例会重点工作沟通机制的作用,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科学谋划学校各项发展措施。

5.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开展正式谈心,每个学期不少于1次党委书记、校长之间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实际相互谈心做到真诚对待、坦诚相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

6.做好外出时的工作协调。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学习等要及时相互通报并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

7.完善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谈话制度。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校长定期谈话提醒,重点沟通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五、责任落实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就自己分管领域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主动配合党委书记、校长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2.党委书记、校长执行本制度情况,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向班子其他成员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层干部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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