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协调配合机制,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党委与行政、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之间的关系。严格执行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强化沟通协调意识,带头建设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二、基本原则
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须保持经常性沟通交流,要按照“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思想要常交流、情况要常沟通、有事要常商量,平时要多谈心”的“四互三常一谈”要求,主动沟通、真心交流,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沟通内容
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每周一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沟通。沟通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重大事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需提交党委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学校重要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重要信息、重要事项等。
四、沟通形式
1.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提前沟通。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 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2. 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过程中主动沟通。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实施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校长要主动碰头、充分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3.紧急事项及时沟通。学校工作中的突发紧急事项,党委书记、校长要及时沟通信息、研判情况,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并做好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4.日常工作开展及有关重要信息经常沟通。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结合学校日常工作推进情况和有关重要信息,每月至少沟通4次,要发挥好校领导周例会重点工作沟通机制的作用,全面准确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科学谋划学校各项发展措施。
5.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心。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定期开展正式谈心,每个学期不少于1次。党委书记、校长之间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实际相互谈心,做到真诚对待、坦诚相见,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
6.做好外出时的工作协调。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学习等,要及时相互通报,并做好必要的工作交接。
7.完善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谈话制度。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校长定期谈话提醒,重点沟通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五、责任落实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就自己分管领域工作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汇报,主动配合党委书记、校长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2.党委书记、校长执行本制度情况,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向班子其他成员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层干部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