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1年9月修订)》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班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并确定困难档次等程序后,二级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审核,拟认定张益等9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及档次见附件。
公示期:3月18日—3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到明德楼705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可证的具体线索。
特此公示。
版权所有: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通用网址: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财职院 蜀ICP备09007706号
云意见箱:电话:028—8483 5213 邮箱:4356699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