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全国项目办《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5-13 [编辑]: [来源]:院团委 [浏览次数]:
摄影 审稿
责编

西部计划各市(州)、县(市、区)、高校项目办:

2010--2011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即将结束。为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我省西部计划各项工作,现将全国项目办《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1〕9号);

2.2011年西部计划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信息任务分解方案。

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

附件一:

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国项目办发〔2011〕9号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根据《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2011年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2011年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以下简称“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就业创业或者自主择业、流动就业,推动西部计划招募选拔、管理服务等工作协调发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面向社会展示、推介和树立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良好形象,让期满志愿者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关怀、全社会的关心爱护和各级团组织、西部计划项目办的真诚服务。要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健全就业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为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就业创业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引导期满志愿者树立务实就业观念,增强自主择业意识,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二、工作内容

1.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和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努力将期满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到本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总体规划工作中,并为出省服务和在本省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提供同等鼓励政策。二是要借助各地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统筹协调机制的工作平台,积极争取西部计划各主办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切实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三是要完善落实好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整合各方资源,为志愿者就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是要发挥各级项目办作用,结合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托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青年就业技能培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提供就业服务。二是要指导高校项目办加强与本校派出的期满志愿者的联系,了解其就业情况和意向,确保他们享受到本校应届毕业生相应的就业服务待遇政策。高校项目办要结合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为期满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三是按照《2011年西部计划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信息任务分解方案》(详见附件)的责任分工,继续为期满志愿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

3.加大宣传力度,为志愿者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以今年全国项目办组织推报出的百名扎根基层志愿者为契机,宣传扎根西部基层以及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优秀的志愿者典型,树立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良好形象,放大西部计划的人才效应和社会价值。二是要重视整体宣传。宣传各级党政部门为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出台的各项鼓励政策,宣传为期满志愿者就业服务做出贡献的用人单位,宣传各级团组织、项目办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工作要求

各级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实行首问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协调工作;遇到政策不落实等情况,经查证属实,要通过出面协调、出具证明、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函、报请上级领导解决等办法,切实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各级项目办如发现确属本级项目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项目办直至全国项目办报告请示、反映情况,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加强跟踪培养,组织专项调查,评估工作绩效。

全国项目办将对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信息的提供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省级项目办应加强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有项目办在就业服务工作中推进不力,无所作为,致使志愿者权益受到损害,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办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核减乃至取消下一年度招募、派遣指标。

联系人:葛 浩 陈 铭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15日

附件二:

2011年西部计划期满志愿者就业岗位

信息任务分解方案

一、任务分解内容

1.全国项目办负责与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等专业人力资源网站进行网络对接,每天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及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信息。

2.各县(市、区)项目办负责为在本地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提供一次就业服务,并按照不少于在本县(市、区)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数量的70%的比例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为期满志愿者扎根本县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并为其参加各类用人单位相关选录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和帮助。

3.各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本校派出志愿者享受到本校应届毕业生相应的就业服务待遇,并及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信息。

二、信息录入方式

1.各级项目办可登陆西部计划系统帐户,点击“项目办信息管理”的“创建就业岗位录入用户”,通过创建用人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可以请用人单位直接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与项目办登录帐户模式相同),自行填写就业岗位信息。所填岗位数量将自动计入“各省岗位数量查询统计表”,作为评价项目办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已录入的相关岗位信息将同步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首页“就业专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岗位信息系统”中显示。各项目办应及时提醒志愿者登录“西部计划志愿者就业岗位信息系统”浏览相关就业岗位信息。

2.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在信息系统内及时填写志愿者离岗原因和去向,并做好统计工作。

3.各级项目办应于6月30日前完成本级项目办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的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