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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馆借阅制度

日期:2017-03-27   作者:无名   编辑:无名   来源:图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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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图书借阅制度

(一)读者凭“校园一卡通”进入各借阅区借书。

    (二)查询索书号:借书前在查询区计算机终端上查询自己需要的图书,确定索书号,以便入库有目的性地、方便、快速地选取图书。

    (三)借阅区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进馆后进入借阅区可自由选择图书,书刊阅览完毕后应放回原架,借阅请到借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四)借阅册数:学生借阅5册,教师借阅20册。

    (五)借书期限:学生借书期限为30天,教师期限为90天;到期可续借一次,续借借期为30天。读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还书,逾期不还者,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资源占用费,资源占用费0.1元/天。

    (六)续借手续:借阅期满可续借1次,续借时可持本人校园卡和所借图书到读者服务工作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通过登陆图书馆网站续借。

    (七)期刊报纸使用:为确保馆藏期刊报纸完整,期刊报纸仅限馆内阅读,不外借。

    (八)电子图书使用:读者可通过歌德借阅机使用电子图书,使用规则及流程详见《歌德借阅机使用须知》。

    (九)还书检查:阅览、外借图书归还时,须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无毁损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若有毁损,按《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十)离校还书:凡是调离学院的教职员工或毕业学生必须到本馆办理还清手续方可离校。

    第二条  期刊、报纸阅览制度

(一)图书馆设有期刊、报纸阅览专区,采取全开架阅览方式。

(二)请读者在取期刊、报纸时留意所取期刊、报纸的位置(期刊有编号),以便阅览后放回原位。

(三)期刊、报纸一律不外借,若读者个人有复制需要,请办理登记手续后到本馆自助文印区进行有偿复印。

(四)保持馆内安静整洁,入馆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不得喧哗、朗读、大声接听手机、进食、吸烟、用火和随意抛丢果皮、纸屑。

(五)维护馆内秩序,出入阅览室不拥挤、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读者进入阅览区(室)须保持安静、整洁、卫生。

(六)爱护期刊、报纸。请勿污损、撕页、挖孔;请勿在期刊、报纸上做记号。如有违反,将按《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七)凡未经管理员同意,私自将期刊、报纸带出馆外,均视为盗窃行为,将按《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罚款。

(八)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遇紧急情况,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由安全通道有序撤出。

(九)阅览完毕,请将期刊、报纸、椅凳放回原位。

(十)本办法自2017年3月22日起开始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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