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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图书馆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细则

日期:2020-11-27   作者:   编辑:   来源:图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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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校学生在图书馆的勤工助学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自我管理、服务他人”的服务观念,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高于40小时。

第三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每学期有2门以上(含)科目成绩不及格的,将适当限制参加下学期的勤工助学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图书馆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统计岗位设置数量及岗位要求,填写《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附件一);汇总后由图书馆统一上报院领导审批后,由图书馆和学工部奖助贷办公室共同面向全校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第三章 岗位申请与招聘

第五条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告,有意愿参加图书馆工作的学生,提交勤工助学申请书,经所在系部、学工部奖助贷办公室审核凭证后至图书馆办公室报名参加面试。

第六条 图书馆根据岗位要求组织公开面试,择优录取。由图书馆安排时间,由各部门负责老师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经馆长在申请书签字后方能参加图书馆的工作。

第四章 岗位培训

第七条 学生上岗前由图书馆统一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日常工作、考核办法等,经培训合格后,分配至各岗位并由岗位责任人布置相应的工作。勤工俭学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图书馆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生,并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第八条 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做好读者服务工作。

2、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了解馆藏结构及图书布局,正确理解图书索取号的含义并在工作实践中运用,正确使用检索机查询书目。在实际工作中要服从分配,配合老师做好流通部、阅览室的工作。

3、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缺勤,不能脱岗、旷班;有特殊情况需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向老师请假,事后不补假,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口头请假;未请假者,视为无故缺勤。

4、严格遵守图书馆的书刊借阅规则,不可将未办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图书馆。

5、主动、自觉的加强巡视,严防图书、报刊的损坏与丢失。

6、主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图书馆的公共财产。

第五章 日常工作

第九条 流通部门日常工作

1、日常值班。工作人员按照值班表到图书馆值班。值班期间需熟练使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读者借阅书籍时,需使用电脑按操作流程进行;如有读者不遵守阅览室规定时,需及时制止。

2、整理书架。工作人员根据安排表进行整理工作,整理时需注意图书的位置、摆放、有无缺漏的情况发生。

3、新书上架。流通部将不定时进行新书的扫码和上架工作,工作人员根据安排到流通部,根据现场安排进行工作。

4、打包书籍。流通部将不定时对旧书进行打包,工作人员根据安排到流通部,根据现场安排进行工作。

 

5、注意防火安全,下班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6、保持室内卫生,由值班人员在晚上关门清理桌面卫生。

7、配合流通部其他工作。

第十条 期刊部门日常工作

1、新刊上架。每周四,由专员从期刊装订室领取新期刊搬运到阅览室,按照期刊类目进行新刊上架,同时将旧刊放入期刊架内部,期刊架表面仅保留最近两期。

2、报纸上架。每天下午由专员统一领取当日报纸,并将当日报纸分类摆放入报刊架,便于读者取阅。

3、阅览室值班。工作人员按照值班表到期刊阅览室值班。值班期间负责阅览室清洁、安全,并且需要整理书架,确保期刊架上保留最新的两期,同时没有错放,乱放的情况发生。

4、每月初将上月报纸清理、装订。

5、每半年对过刊进行清点,打包,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6、每周日工作人员对现刊进行清理,如有缺刊,及时登记并通知图书馆。

7、注意防火安全,下班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检查是否有人员逗留。

8、保持室内卫生,由值班人员在晚上关门清理桌面卫生。

9、配合阅览室其他工作。

第六章 考核体制

第十一条  由图书馆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统一考核。图书馆对勤工助学的学生聘用时间为一年,其中实习期为一周。

第十二条  实习期学生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员,并颁发图书管理员证,设立勤工助学学生资料库;成为正式员工后,每半学期组织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  图书馆勤工助学学生日常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图书馆工作人员择优选拔两名组长,分管流通部门和期刊部门的日常工作。组长每月计算本月勤工助学同学工资、安排本月值班表、监督图书归架情况,并在每学期期末总结本期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实习期考核办法,实习期为一周,需到岗至少三次,主要熟悉工作流程;实习期间上班要计相应报酬,如有不服从安排、迟到、旷班等情况发生,一律记不合格。

第十五条  工作期考核办法

1、每月24 .25号结算工时,工作人员每月工时不得多于40工时,由组长负责计算工时,老师负责复核。

2、服从工作安排,事前请假,事后不补假;请假必须提交书面请假单,除特殊情况外,口头请假无效;每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如有长期请假者,考虑更换勤工助学人员。有无故旷班并且没有请假的同学,考核结果直接记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学资格;每月超过三次请假者,考核结果直接记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学资格;如有需要换班的情况,请自己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换班,并告知组长或者老师,不计入请假次数。

3、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工作,禁止迟到、早退,每月如有三次,考核结果直接记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4、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进行巡检,并对当日上班的同学进行考核。

5、考核小组每个月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核,填写《图书馆勤工助学人员评定表》。考核等级分别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根据每日巡查时的考核成绩和实际情况共同评定,如考核成绩不合格,则直接取消该同学勤工助学资格并报告奖助贷办公室和所在系部;如连续两次考核成绩均为合格,则对学生再次进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再次上岗,如培训成绩为不合格,则取消该同学勤工助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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