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职院党〔2020〕58号
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编外聘用
工作人员施行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提升学院办学实力,提高人才引进水平,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推进人才强校工作,做好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接收硕士研究生到校实习,缓解学院部门岗位人员紧缺状况,保证工作开展。学院制定《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施行办法(试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接收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经2020年第29次党委会议(2020年8月31日)研究决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接收硕士研究生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