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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100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现代学徒制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21-01-13      编辑:李如万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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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100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现代学徒制班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有关要求,为建立健全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教学管理制度,构建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院现代学徒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就现代学徒制班教学管理工作制定该实施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宗旨,以培育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学徒(学生)的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以校企深度合作和双导师联合传授为支撑,建立健全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教学管理制度,构建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条 教学组织管理

加强现代学徒制班教学管理是现代学徒制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校企合作、实施双导师联合传授、提高学徒(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关键。开展现代学徒制项目的二级学院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学徒制班教学常规管理机制,使现代学徒制班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徒(学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各开展现代学徒制项目的二级学院可联合设立项目管理团队,共同进行项目的管理,也可分别安排专人分管。负责管理的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现代学徒制班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等文件的编制,负责现代学徒制班的开班仪式、日常教学管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年度报告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现代学徒制班管理模式

学徒(学生)在学院期间实行班级管理为主、小组管理为辅,在企业期间实行小组管理为主、班级管理为辅的合作管理模式。校企双方负责组织现代学徒制班的教学、岗位轮训和考核评价,并进行日常管理。学徒(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企业实践课程与学院相关理论课程学分可以相互置换。

三、制度保障

(一)校企联合制订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方案以及教学管理、资源配置、师资培养、资金支持、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

(二)校企双方签订《现代学徒联合培养协议》,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明确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过程及其管理办法;明确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方式,确定利用校内实训场所、校外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的方式及其管理办法。

(三)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意外险等,确保其人身安全。

四、企业导师的组织管理

(一)原则上每位企业导师指导学徒人数35人。

(二)企业导师原则上聘期三年,一经聘用,个人不得无故放弃。

(三)企业导师由企业和学校共同进行管理,具体包括聘任、解聘、奖惩等工作内容。

(四)学校按照兼职教师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导师进行考核与管理,加强对企业导师的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评价,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导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团队建设和应用型科研项目。

(五)企业按照员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导师进行考核与管理,将“师带徒”工作纳入员工考核评价体系。

第三条 人才培养方案编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是实施现代学徒制教学及管理的主要依据,学院、企业及行业协会应根据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规律和行业企业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共同完成编制。

一、编制报送时间

每年上半年制定(或修订)下一届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提交给学校学术委员会会审核,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二、编制基本要求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岗位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考核标准、毕业标准以及相应的教学实施方案。人才培养目标应当高于同专业非现代学徒制班的培养目标,与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规定需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或执业证书(特殊专业除外)。

明确规定各个教学阶段尤其是实践教学阶段的教学资源配置,包括实训岗位、技术力量(企业导师、学院导师)、实训场地、实训设备、实训材料、教材、课程资源等的配置与利用。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资源配置一般应达到省重点或品牌专业要求。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审核与调整

各现代学徒制项目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通过后实施。对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学校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 课程体系建设

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符合职业教育规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征、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育人水平的内在要求,对每个学徒(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特色化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

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基本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和拓展课程等模块。

公共基础课程包括思政、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等国家规定的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包括现代学徒制专业必需的专业技术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包括学徒制岗位所需的技能训练项目(或案例、模块);拓展课程应充分考虑学徒(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多样化设置,供学徒(学生)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进行选择。

二、校企共同制定学徒岗位标准

以企业为主,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学徒岗位标准。应当规范岗位名称,描述岗位内容,确定岗位所需的知识和专项技能要求,明确核心能力和技术等级。

以企业为主,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岗位群轮岗实训标准,明确规定每一个具体岗位的实训时间、操作规范、技术要点、达标要求以及轮岗顺序。

三、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

校企双方应当针对现代学徒制专业,制定课程标准,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专业课程应以学徒制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载体,设计单项技能训练项目(或案例)和综合能力训练项目(或案例),课程内容既要符合整个行业通用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术技能,也要符合合作企业所需的岗位技能。

四、开发适合岗位标准的课程资源

校企双方应当积极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开发适合现代学徒制专业岗位标准、与现代学徒制教学相适应的教材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及时用于教学实践。

第五条 教学组织实施

现代学徒制班教学应当坚持以学徒(学生)为中心、能力为本位,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与职业领域工作规律相一致原则,构建双场所工学交替的新型教学模式。

一、按照工学交替方式安排教学过程

校企应当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根据学徒(学生)培养目标要求和校企双方的资源配置情况,将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与企业岗位群轮训四部分教学内容进行整体规划,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双场所教学内容和任务,配置校企双导师双向流动授课,规范课程开设,做好教学记录,按照工学交替的方式安排教学过程。

二、突出专业技能教学特色

专业技能教学是现代学徒制教育特色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学徒(学生)职业能力和专业动手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包括实习实训、项目设计等内容的各项专业技能教学应具备完整清晰的教学标准、指导书、教学计划和技能训练教材。专业技能教学实行岗位群轮训和岗位达标制度,每个岗位按照布置任务、策划、实施、检验、反馈、评价等完整的教学环节进行限定时间的训练,训练结束后进行考核。

三、灵活采用各种教学方法

根据课程类型,灵活采用集中讲授、企业培训、项目教学和岗位轮训等教学组织形式。企业岗位轮训阶段主要以导师带学徒的方式进行教学,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徒(学生)熟练掌握每个轮训岗位所需的技能。

第六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学院现代学徒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现代学徒制项目的教学质量监控。各项目二级学院应当建立教学质量标准、工作规范、考核奖惩以及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定期检查、及时反馈的质量监控机制

各项目二级学院应当依据现代学徒制班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制定现代学徒制班的教学诊断与改进办法,建立二级学院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通过采集、处理和利用各种教学反馈信息,对教学效果进行检测、鉴定和评价,并做出改进决策。

建立学徒(学生)学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学习实践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徒(学生)学习实践过程。及时采集从入校到毕业期间学徒(学生)各个阶段的数据,对毕业后的学徒(学生)进行跟踪调研,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班的学徒(学生)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对教学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

二、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

(一)考核组织。各项目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现代学徒制班教学质量的日常考核,按照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双导师和行业、企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学徒(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学徒(学生)考核评价标准,并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分配学徒(学生)工作态度、实训表现、理论考核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所占比重。根据每个轮训岗位的实训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各种评价表格,从学徒(学生)在岗位轮训期间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学习态度、实训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制定岗位技能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对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

(三)考核程序。岗位考核采取分阶段考核的方法,在完成每个岗位的实训任务后,经过学徒(学生)自我鉴定、学院导师对学徒(学生)进行理论考核、企业导师和行业专家对学徒(学生)进行技能考核、双导师联合对学徒(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等程序,综合评价学徒(学生)在该岗位的实训成绩。

三、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成绩用于对学徒(学生)的毕业综合评价。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个实训岗位,直至完成本专业所有岗位的实训;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岗位轮训时间,并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不合格者,将按照退出及召回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条 附则

一、各二级学院现代学徒制专业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由202087日第27次党委会通过,自202088日起施行。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811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8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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