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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104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3      编辑:李如万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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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104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现代学徒制是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社会用人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搭建校企合作新平台,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现代学徒制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企业和学生两个协议,形成学校和企业招生招工一体化,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相关部门(包括对外合作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等)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指导现代学徒制工作,确定现代学徒制工作原则和基本思路,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建立相关考核与激励机制,审定现代学徒制专业名单,研究决策与协调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现代学徒制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组织现代学徒制专业的申报,落实配套资金预算与分配,管理、协调和督促现代学徒制日常工作的实施,监控、评估与考核工作质量,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学院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汇报等。

第四条 现代学徒制专业所在各二级学院成立现代学徒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专业教师和联合培养合作企业相关人员等组成。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体负责本学院开展现代学徒制专业的申报、实施、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

二、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编制和报送本学院现代学徒制申报书、实施方案;起草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协议,深入开展调研, 编制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制定现代学徒制专业学徒培养标准以及导师的基本要求和技能标准等。

三、按照现代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实施现代学徒制工作。

四、统筹安排现代学徒制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和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面负责协调本学院现代学徒制工作,督促检查本学院现代学徒制工作情况,及时将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工作办公室。

六、负责与合作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七、接受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的监控、检查和审计。

第五条 现代学徒制专业及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由工作小组向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再由工作办公室负责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三章 现代学徒制专业申报

第六条 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主体是指各二级学院和联合培养合作企业。

第七条 申报现代学徒制专业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则上要求专业已开设3年以上,毕业生质量良好,专业教学资源充足,自我管理规范,校企合作基础良好且成效显著。

二、优先支持校企合作基础好的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

第八条 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合作企业遴选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则上要求是某一行业内领先、规模较大的企业,守法、诚信经营5年以上、用工规范、未发生过违法事件。

二、企业有明确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持续稳定的用人需求,并有强烈与迫切的人才培养合作意向。

三、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员工培训体系及员工发展规划与路径。

四、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接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人直接负责。

五、自身具备足够的合适岗位供学生在岗学习,具备满足学生企业在岗学习的环境条件,能提供足够的学生实习轮训岗位,并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

六、具备足够的符合师傅资格的员工,并制定有师傅管理体系(包括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有明确的学徒管理等办法。

七、具备充分良好的后勤、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

综合实力较强、行业地位较高、校企合作基础较好、企业培训机制完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大中型企业和前期开展过“订单班”培养的合作企业优先。具备开展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条件的行业协会,也可参与遴选。

第九条 现代学徒制专业申报工作流程如下:

一、征集各二级学院申报意向(同时要求提交合作企业基本情况和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意向书)提交给工作办公室。

二、由工作办公室汇总申报意向,初审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专家论证(已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不需要重新论证,但若合作企业发生变动则要求重新论证),将申报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提请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后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代学徒制专业名单。

四、根据校长办公会审定的名单,校企双方签订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协议,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公布现代学徒制专业名单。

第十条 现代学徒制专业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学徒培养规模、培养层次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的,现代学徒制专业须报经学校核定。

第四章 现代学徒制专业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强化对现代学徒制专业招生、培养方案设计及教学实施和考核等环节的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双导师团队建设,实行聘用制度与双向流动管理。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制定导师选聘标准,共同遴选现代学徒制班的班主任、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并签订聘任协议。

第十四条 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学分制管理,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在岗培养。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学徒(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制定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定期调整完善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岗位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岗位群轮岗实训标准、质量监控和考核标准,开发相应课程资源,建设特色课程体系等。

第十五条 校企双方共同对学徒(学生)实施协同培养,共同负责现代学徒制班的教学、岗位轮训和考核评价,并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建立学徒制学生管理档案,登记学生的在校成绩,企业师资评价,中期实习和顶岗实习记录及评价。

建立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另行制定具体教学运行与管理办法在教学团队组建与管理、课程教学安排与管理、学生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实现联合培养。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现代学徒制工作年度专项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由学校现代学徒制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与管理。各现代学徒制专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年度经费预算提交至工作办公室备案,并根据学校总的年度专项经费和各现代学徒制专业预算情况统筹安排,科学规范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学徒制专业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模式改革等。

第十八条 校企双方在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学费分配比例,原则上按校企双方分别承担的教学任务比例来分配学生缴纳的学费。按协议支付给联合培养合作企业的经费要求设立专门的账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校企双方合作的学徒培养项目和学生在企业的培养及相关工作。具体使用规则以合作企业财务规定为准,且符合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并报送学校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现代学徒制专业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202087日第27次党委会通过,自202088日起施行。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811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8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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