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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21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六届“互联网+”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3      编辑:李如万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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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21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六届“互联网+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广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第六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组织的学生创新创业最高级别的赛事,旨在通过学校组织和学生参与大赛,努力实现“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实现“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努力实现“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学院成立第六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竞赛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担任竞赛委员会主任,招就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牵头、教务处、团委、各系部直接参与的“互联网+”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实施第六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院内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大赛具体工作方案。

二、具体措施

(一)宣传动员

在全院范围内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发动系部组织学生团队参赛,根据我院专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主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职教赛道两个赛道的比赛。建立健全全院激励机制,将各系的大赛组织工作情况纳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畴,最大限度调动各系组织学生参赛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

1.初赛的组织

46月,在面向全院征集参赛项目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名项目进行评审,并将排名靠前的项目按照在国赛报名系统内报名数量的分配比例推荐进入省级复赛。

2.复赛的组织

68月,对于进入省级复赛的参赛项目,学院将组织集中训练,安排专门教师和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反复打磨和训练。

(三)支持保障

为了调动众多学生参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学院对所有参与比赛的学生,给予综合素质测评分0.3分的奖励;对于在初赛中获奖并推荐进入省级复赛的学生,给予综合素质测评0.6分的奖励;对于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学院将在资金、专业辅导师资、后勤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并结合学校实际,出台更多激励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的政策措施。

三、奖励政策

(一)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对于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学院将分别金、银、铜奖给予532个奖励学分认定,并依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同时,在专升本、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学生,学院将分别给予151210个奖励学分认定,并依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同时,由学院授予“创新标兵”荣誉称号。

2.由学院出面对获奖团队所涉及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并协助学生创业项目落户,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对于省级复赛获奖团队和国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学院除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按奖项申报奖励外,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2.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获国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教改项目;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424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4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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