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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101号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现代学徒制联合招生招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3      编辑:李如万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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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职院行〔2020101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现代学徒制联合招生招工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学院和企业教育资源,提高现代学徒制招工招生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校企联合培养”的要求,采取招生招工同步、先招生后招工的方式,以培育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校企共同实施一体化招生。

第二章 招生招工与录取

第三条 校企双方统筹协调,联合制订招生与招工方案,包括招录标准、录取条件、招考方式等具体招录细则。

第四条  学徒(学生)招录标准

(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三)具有大局意识、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踏实肯干、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积极上进等品德;

(五)热爱本职工作,通过企业学徒的培训和能力锻炼,具有发展潜力的。

第五条  校企双方共同完成招录工作,招录方式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招生招工同步

适用于我院单独招生中填报现代学徒制相关专业的考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宣传工作

学校负责招生宣传,如现代学徒制班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合作企业进行协助。企业方面负责企业文化、岗位介绍,企业工作环境及福利条件等内容的宣传。

2.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文化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试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进行。

3.考生录取后,考生与合作企业、学校签署三方协议,并在学校登记备案。

(二)先招生后招工

根据合作企业岗位用人需求,在当年录取新生中选拔学徒,选拔采用自愿报名方式。

1.新生入学后由合作企业和学校共同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选拔考核。

2.考核方式为面试。

3.面试通过后,录用的学生与合作企业、学校签署三方协议,并在学校登记备案。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六条 在招生与招工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学生现代学徒制专业、学制、培养目标及合作企业等信息。

第七条 在签订的三方协议中应当明确学徒(学生)双身份、津贴和保险等。学徒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约的,视同为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不需再经过企业考核期。

第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合作企业应组织学徒(学生)参加相应岗位技能考核。

第九条 在现代学徒制招录考试中出现报名信息虚假、考试违纪、录取违规等违纪违规的学徒(学生)和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202087日第27次党委会通过,自202088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对外合作处解释。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0811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8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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