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官方网站新闻稿件发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信息来源:宣传统战部      编辑:张玉      点击:      分享到:

各单位、学院资产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采写和报送,建立“大宣传”工作格局,提升学院官方网站新闻稿件质量,现对学院官方网站新闻稿件的采编、撰写、投稿、审核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稿件质量

1.各单位负责新闻采写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新闻写作的基本知识,明晰新闻的基本特征,增强新闻选题的能力;

2.新闻稿件基本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齐全,标题简明扼要,导语言简意赅,叙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结语紧扣主题;

3.文中涉及的数字、姓名、职务等应认真核实,准确无误;

4.稿件应避免口语化、语句不通、错别字、过分修饰等情况出现;

5.新闻图片要主题突出,画面清晰(大于600K)。

二、严格筛选稿件内容

1.稿件内容要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重点宣传和报道:与学院改革、发展大局相关的重要事件;特色党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交流等中心工作;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树典型/立标杆的感人事迹或生动故事;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创新意义的事件等;

2.部门层面的常规工作和主办的小型活动的新闻稿件,建议在二级单位网页上自行发布,同时将部门新闻通过系统后台“文章投递”功能投递到学院网站首页—“部门动态”,宣传统战部负责审核。

三、确保新闻的时效性

1.时效性是新闻的主要特性和基本要求。一般情况下,活动主持单位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完成稿件采写和发布,有特殊原因的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

2.对于失去时效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不予采用。

四、规范稿件发布流程

1.各部门、各单位投递新闻稿件各部门宣传员采写、完善后,选择“一键排版”,再通过系统后台文章投递功能选择学院网站首页—财院要闻栏发布;

2.学院官方网站投稿一律采用系统后台审稿,不再接受QQ投稿,如有部门宣传员还有未开通系统后台文章投递功能,请联系信息中心刘正老师,联系电话:028-84642030

五、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1.为保证新闻内容的客观准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建立新闻稿件采编责任制;

2.来稿实施“一稿审”制度:稿件撰写完成后,各部门宣传员要先交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稿件真实、可靠,符合发稿要求;宣传统战部后台进行二次审核确保无误后再对外发布

六、稿件审核说明

1.由于新闻稿件数量较大,编辑人员将按发稿顺序逐一审核;对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写作质量较差的稿件将不予采用。

2.紧急审核请电话联系宣传统战部张玉,联系电话:028-84642018。


附:系统后台“一键排版”“文章投递”示意图

宣传统战部

2021年4月7日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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