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为做好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我省当前和今后教师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立足学科前沿,突出理论前瞻性和实践应用价值,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为四川省教师教育改革提供政策参考、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
二、研究重点
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教育体系构建;加强数字化建设,推进教师教育转型发展;深化学科教师教育研究,强化师范教育与学科教育的联结;推动“双名计划”的实施与评估,助力教师教育的实践改革。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中心课题面向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院校、具有教师教育研究力量的教育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
(二)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能够筹措足够的配套科研经费,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责任,完成课题研究。不对负责人做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定。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课题,重点课题鼓励多个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三)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申报课题。凡有本中心科研项目未结题者、近两年有中心课题被取消者均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指南》(附件5)所列出的申报项目,是对课题研究的领域、方向的提示,供申请人在申报课题时参考。申报人可以直接选用本指南中明确列出的课题,也可以将相关课题进一步分解细化,设立针对性更强的具体课题;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长和研究基础围绕教师教育研究自行设计课题。
(二)本年度课题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及委托课题四类,请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注意勾选相应的课题类别。重点课题须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高度、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须有利于解决当前教师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委托课题根据中心近年重点研究方向设立,委托具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和较强科研能力的研究团队承担。
(三)申报者须遵守国家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也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立即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两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课题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五)对于立项课题,中心将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经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课题要求在2-3年完成,一般课题及自筹经费课题要求在1-2年完成,委托课题按照中心规定时间完成。
(六)课题结题须符合本中心的相关要求(见中心网站“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结题标准及程序(2021 年修订版)”),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课题成果必须标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XXXX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字样。
五、申报办法
(一)该项目为C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15日(周一)12:00前,将《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分开装订(A4纸印制),各一式3份,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同时要所在二级学院或者部门盖章的《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纸质件1份(附件1)提交至8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15日(周一)12:00前,《课题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命名为: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所有申报材料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收齐后审核资格并统一盖章邮寄。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申报资料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