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学院将对参加2025年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开展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加结题的项目是2024年及以前立项、已达到研究时间并申请结题的院级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按照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提供围绕项目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2022年、2023年立项的项目需要提供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院刊上论文2篇(不区分是否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2024年立项的项目,重点项目应提供C级以上论文1篇或D级论文2篇;一般项目应提供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院刊上论文2篇;青年项目应提供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院刊上论文1篇。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资格合格之后方能参加结题评审。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5月26日12:00前填写《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3),并将附件3及围绕项目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电子档发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其中附件3为可编辑的excel表格,学术论文为一个PDF。
四、解释说明
(一)公开发表的论文或院刊论文请放在一个PDF中,PDF及邮件名称根据附件1内容顺序命名为“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如“1+艺术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以四川艺术基金为例+胡霞”“2+二级学院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体系构建研究—以S二级学院为例+罗胜”。
(二)学术论文要求提交封面、目录、作者所撰写的文章、封底。院刊上发表的论文也需要一并提交,院刊电子档可进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主页-资料下载-院刊资料下载,提交时也需要提交封面、目录、文章、封底。
(三)院外学术论文原则上不可使用用稿通知,如需要使用用稿通知,则应在2025年6月3日前提交刊物原件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进行审核,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不可参加结题答辩。
(四)申请延期的老师,请填写附件6,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立项中心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5月26日12:00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至806办公室。请注意,已经延期过一次的项目不可再次延期,即2022年项目均不可再延期,只能参与结题或者取消项目。2023年,2024年立项的项目,还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一年,即下次结题答辩时间为2026年6月。
(五)申请取消课题的老师,请填写附件7,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立项中心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5月26日12:00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至806办公室。申请取消课题,需将已经使用的科研项目经费退回至财务处。
五、项目结题材料的提交安排在2025年6月3日,结题答辩安排在六月中下旬,待资格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结题材料提交联系人及邮箱
谢婉莹 电 话:84601637
电子邮箱:208224@scpcfe.edu.cn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