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教研机构。
(二)课题选题
申报单位可参照《2025 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提出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教育数字化核心领域开展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及内容。
(三)申报数量
每所高校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 5 个。
(四)申报要求
课题主要面向全省教育工作者和电教教研等相关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项省级课题,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5.为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其他单位系统的课题时,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6.课题负责人申报内容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需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及信誉保证。
(五)申报流程
1、课题单位申报
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基于课题平台开展,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 9月1日—9月30 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在线填写《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二)评审费缴纳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每个申报课题需缴纳评审费 200 元支付时间为 2025年10 月1日—10月15 日。
二、课题管理
(一)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施行逐级管理。各市(州)电教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地区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各高校课题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各级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规范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与服务,确保课题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提高课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课题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课题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收集。确定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三)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2—3 年。按照《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立项课 题按照撤项处理。
1、课题立项后,未按要求组织课题开题,未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
2、课题立项后,2年内未提出中期评估申请的;中期评估通过后,2年内未提出结题鉴定申请的;
3、课题立项后,参加中期评估评审或者结题鉴定评审 2 次仍未通过的。
三、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电子档可在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网查阅、下载。
三、我院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该项目为C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30日前,进入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课题平台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线填写《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逾期系统自行关闭。
(二)该项目涉及收取评审费,请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后,自行汇款。
(三)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30日16:00前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和《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的扫描件(所在二级学院或者部门盖章)。
(四)因系统需要上传盖章的PDF扫描件,请项目负责人自行在办公系统申请用印,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审批后自行盖章并上传系统,上传系统无误后务必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vcfe.edu.cn
附件: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材料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