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度第一批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5-09-23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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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做好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度第一批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攻关。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

2.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将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企业单独或牵头申报项目可不用匹配自筹资金。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6.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新项目申报。

)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4.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5.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申请经费详见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四川省软科学项目申报书(A类重大战略需求研究)”。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2025年10月10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2025年10月10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我院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该项目为B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10日16:00,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材料。需要用印请自行在公文系统申请,申请时选择科研类。

(二)有意申报的老师,请1010日16:00前进入学院科研系统,选择纵向项目-项目计划-进行申报,需要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关于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承诺函》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

(三)由于该项目,我院的推荐单位为教育厅,暂时还未收到教育厅的文件,如果上级有其他安排,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进行发布,请关注通知。

(四)因本次软科学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每个项目指南限每个单位申报1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提前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以便进行单位内部的统筹、协调、筛选和整合。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申报,请注意申报时间。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668540,028-86710386。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02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65238305、85249950、85231642、85481881。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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