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5-10-27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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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 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办法和程序等,请仔细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见附件)。

二、申报限额

(一)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届教育部评奖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我院可以推荐1个成果(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三)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高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所有拟申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鉴于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 2025年102912:00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vcfe.edu.cn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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