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办”)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但被决策采纳的成果。申报者以及参评成果需符合《第十届教育部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请各省属高校、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组织集中申报、审核和推荐,省规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推荐工作采取限额申报。我院推荐名额为2项。
三、申报程序
(一)评奖采取网络申报。申报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请申报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 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待评审公示后,上传至省规划办评审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和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29个学科评奖材料数据会互相查重,不得重复申报。
(二)材料上传账号由申报者自行注册。各申报单位须确保通过邮箱提交的 电子材料与系统上传版本完全一致。本次所有推荐材料均无需另行报送纸质版。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鉴于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 2025年10月30日12:00前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vcfe.edu.cn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