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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3-12-07    作者:李建军    编辑:刘静    来源:信息学院
摄影 审稿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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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面对行业企业快速数智转型,为提升“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课题研究服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学院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川财职院行〔2023〕)115号)、《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川财职院科发〔2023〕134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双高建设工作,围绕财税大数据应用前沿追踪研究、财税大数据专业建设与课程应用实践研究、财税大数据技术与管理应用服务研究等三大方面,侧重财务大数据、税务大数据实践应用和人才培养研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财务、税务实践应用和智能财税人才培养,推动学院专业大数据+的升级转型与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二、项目类别

课题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青年项目仅限于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6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3万元。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所有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若干人组成,原则上不超过7人。

三、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参考课题申报指南《2024年度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课题》(附件1),也可自行设计研究题目,申报课题尽量与自己的学科专业和学院工作结合,并充分考虑申报人自身的条件和能力。

四、申报条件

1.全校教职工均可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学院联合申报。

2.申请人自觉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本中心一个课题。

4.不得以已有的研究成果申报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课题。

5.同一项目或内容近似的项目不得在多个中心申报,不得使用以前已经立项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五、结题条件

院级项目必须围绕项目研究公开发表论文。其中重点项目应发表C级以上论文1篇或D级论文2篇;一般项目应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院刊上发表论文2篇;青年项目应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院刊上发表论文1篇。

六、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人需填写《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院级课题项目申请书》(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3份,左侧装订,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盖章后,以部门或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中心(A附304室),同时提交《申请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209015@scpcfe.edu.cn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231225

联系人:何 乔   028-84896441     

张娟娟  028-84896441  也可企业微信发送。

 


      

附件:

1.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研究课题指南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院级课题项目申请书

3.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2024年度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财税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

2023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