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各班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并确定贫困档次等程序后,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拟认定李煜鑫等553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及档次见附件。
公示期:9月17日—9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到行政楼A附201办公室反映或拨打电话028-84879812找何老师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可证的具体线索。
特此公示。
信息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