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部门,挂党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学院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2.党建工作。负责牵头拟定学校党建目标、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党校管理。承担党校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务干部、党员、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理论研究。
4.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规范民主评议、组织换届等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
5.机构设置。负责内设机构、科级机构及其干部职数的设置、调整。
6.干部选任。负责配合上级做好对校领导班子的选任。负责中层干部及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
7.干部管理。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干部监督、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备案和证照管理等工作。
8.干部考核。负责配合上级做好对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协助做好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负责中层干部及科级干部的各项考核工作。
9.人才工作。负责研究学校人才战略和政策,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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