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组织部部长
(1)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主持组织部和党校工作。
(2)负责部门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并负责审定有关规章制度、文件材料等。
(3)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4)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做好科长选任及管理工作。
(5)负责党校的全面工作,注重党员教育培训的质量。
(6)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会同人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7)加强组织部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协助部长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提出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意见并制定实施方案。
(2)做好干部的考察、选拔和使用等基础性工作。
(3)负责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方案的制订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4)做好中层干部出入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5)做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相关工作。
(6)做好干部培训、挂职锻炼等相关工作。
(7)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建工作科
(1)本工作领域年初工作计划、年末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2)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考核及换届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3)在部门领导下,制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汇总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及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4)配合部门领导做好党内评优评先工作方案的制定、评优评先材料的汇总。
(5)配合部门领导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
(6)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7)党校相关工作。
(8)本工作领域其他相关工作。
(9)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组织干部科
(1)本工作领域年初工作计划、年末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撰写。
(2)学校中层干部的选任基础性工作。
(3)配合部门领导,做好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的计划草拟及落实工作。
(4)在部门领导下,做好中层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材料的汇总。
(5)配合部门领导,做好中层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查核及处理等相关工作。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干部兼职管理审批程序的办理及材料的归档。
(7)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出国(境)管理工作。
(8)本工作领域其他相关工作。
(9)学校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