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展现财院学子自强不息、发奋图强的青春风采,弘扬“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教育和激励广大学生诚信为人,感恩进取,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国家有用之才。根据《四川财经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结合《关于评选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第十四届“自强之星”的活动通知》要求,经各班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审核推荐,二级学院集体评审,拟确定2023级电子商务1班邹燕、2023级电子商务3班阿古石伍、2023级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1班杜胡燕三名学生为第十四届“自强之星”获得者推荐人选。
现就第十四届“自强之星”获得者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月9日—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到至诚楼C附301办公室或拨打电话028-84642045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可供查证的具体线索。
特此公示。
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