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工商管理系 发布日期:2012-04-01
关于李胜军同志不再担任学院继续教育中心主任的通知
各党支部、系(部)、处(室):
根据川财职院党〔2010〕74号《关于中层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龄规定的通知》规定。我院继续教育中心主任李胜军同志已年满59周岁,自2012年4月1日起不再担任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原待遇不变。到退休年龄时,即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2年度四川省教育厅第二批(自筹经费)科研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