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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部      编辑:李丽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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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2021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施行办法(试行)》(川财职院党〔2020〕58号)的规定和要求,发布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情况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学院官网。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并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招聘工作流程

(一)宣传与报名

本次社会招聘报名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20日17:00,报名方式为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对简历初筛合格人员于11月22日9: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开展资格线下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共同确认。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与其所报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在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考试

本次社会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笔试内容按不同岗位确定(主要为岗位知识和能力考查),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与排名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在学院官网发布。

2.按照招聘岗位参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依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上述考试缺考或成绩为0,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三、聘用与待遇

(一)学院通知最终拟录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将应聘资料发送至邮箱:hr_scpcfe@163.com,邮件注明主题:社会招聘+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咨询电话:028-84851069任老师、028-84642015何老师

五、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事项,均在学院官网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应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附件:

1.2021年11月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2.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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