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基层单位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工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履行基本职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文体活动,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广大教职工的一致好评。2020年12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21年4月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向我院颁发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