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媒体聚焦

财政部: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是2010年财政助力民生一大重点
发布时间:2010-01-11      信息来源: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责编

 新华网北京110电(记者罗沙、韩洁)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0日在部署2010年财政工作时指出,今年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大力支持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有力地支持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回眸2009年,展望2010年,透过此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传递出的信息和数字,清晰可见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背景下,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依然是政府加大投入的重中之重,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助于扩大居民消费,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将获支持

  财政部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2002.41亿元,增长24.9%

  过去一年来,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1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稳步实施。此外,从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

  谢旭人指出,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是2010年财政助力民生一大重点。财政部门将健全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具体政策包括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等。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新农合各级财政补贴标准提至每人每年120

  财政部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266.7亿元,增长48.2%

谢旭人指出,过去一年,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平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进展顺利。他表示,2010年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落实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并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支持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到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

  财政部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3.47亿元,增长24.4%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陆续展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基本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还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水平,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标准。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东北地区及部分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

  此外,2009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及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扩大适用范围,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和创业。

  谢旭人说,2010年要扎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2009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就业方面,2010年要加大资金投入,将2009年到期的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促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幅近两倍 未来继续加大投入力度

  财政部预计,2009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为543亿元,增长198.5%。过去一年,通过扩大中央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规模和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廉租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国家还加大了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谢旭人表示,2010年将继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以及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支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落实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优惠和收费基金减免政策。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和政策,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作者:罗沙、韩洁  来源:新华网)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学校疫情防控“接诉即办”热线电话:
白天值班电话:84642011(8:30-17:30 )
24小时值班电话:84642001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备案号:蜀ICP备09007706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168 号    版权所有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