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等文件,按照《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复核、学校审批,拟对3118名学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和电话。
学生工作部:028-84642027
附件: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