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关于2025-2026学年特殊困难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      文字:吴琳      编辑:徐嘉励      审稿人:田刚成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田刚成
责编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鼓励他们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生手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办法》(川财职院行〔2025〕60号),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刻苦学习,进取向上,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四)生活简朴,勤俭节约,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

(五)在申请学年内被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1.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经济来源无保障者;

2.父母一方或双方去世,或父母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生无稳定的生活来源;

3.学生本人有重大残疾,导致生活特殊困难;

4.因家庭遭遇地震、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或学生本人患严重疾病、突发意外等导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报要求

(一)特殊困难补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人数的3%。

(二)各二级学院预算总金额为:上报人数×3000元。

(三)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特殊困难补助分为两个档次,其中一档4000元/人,二档2000元/人。

三、公示发放

(一)各二级学院审核评定特殊困难学生名单后,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申请发放。

(三)2025-2026年度特殊困难补助本学期内一次性发放。

四、资料提交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行申请,填写附件1。(注意:23、24级原享受该项资助的同学本学年不再继续享受补助,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二)各二级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2),请于11月12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学工部资助中心办公室。


附件:1. 2025-2026学年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2. 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3. 关于印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30日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学校疫情防控“接诉即办”热线电话:
白天值班电话:84642011(8:30-17:30 )
24小时值班电话:84642001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备案号:蜀ICP备09007706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168 号    版权所有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