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川财职院行〔2021〕137号)》《关于开展第四批辅导员工作室培育项目申报暨前三批辅导员工作室评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财职院学工〔2025〕101号),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现将2025年度校级辅导员工作室评级和申报培育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凡匿名及逾期反映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8-84897292
地点:医务室二楼201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