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党建工作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思政

党建工作

专家解读《教育规划纲要》六大热点话题
发布时间:2010-06-28      信息来源: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点击:      分享到:
摄影 审稿
责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 11:38   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3月3日讯 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今天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参与《规划纲要》文本研制工作的有关专家和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规划纲要》文本有关职业教育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规划纲要职业教育战略专题组组长、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周稽裘,就《规划纲要》文本中涉及的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如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如何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为职业教育发展动力、如何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如何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等问题作了解读。

  周稽裘介绍说,《规划纲要》文本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明确在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是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从而形成能够适应我国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符合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纲要》文本首次提出要建立职校基本办学标准、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关注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创新,第一次提出了制定校企合作法规,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根据《规划纲要》文本要求,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重点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

  有关专家和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注重行业企业参与职教办学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规划纲要》文本提到要调动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的积极性,如何激励这些企业和社会力量来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在《规划纲要》文本的职业教育这一章总共有四条,其中有一条专门写到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可见《规划纲要》对发挥行业企业积极性的重视。概括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改革办学模式,积极支持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二是依托行业企业建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三是加大相关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服务。

  北京电视台记者:学校教育应该秉承公益性,如果让企业参与进来,如何保证它们不会通过学校获得其他的利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吴岩:对于职业教育,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上,全世界都采取一个共同的办法,即校企合作。《规划纲要》文本首次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个规定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的文件里提出来,是要保证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这样才能使校企合作真正做到双赢、共赢,解决老百姓经常说的“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问题。同时给企业提出了必须承担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让校企合作不仅不会使企业去做一些对教育不利的事,反而会对职业教育发展有根本性的促进作用。《规划纲要》文本明确提出要制定这样的法规,应该说是一个亮点。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

  中国教育报记者:《规划纲要》文本特别强调要重点加强职业教育资源在地方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那么如何在制度上能够做得更加完善,从而使职业教育发展成为各级政府的一个自觉行为?

  周稽裘: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引导问题,首先,在国家总体方针的引导上,要求地方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大问题来考虑,使地方真正能够认识到职业教育在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职业教育发展要点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形成适应我国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符合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

  注重提升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关注“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通过课程、教材、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的创新,推进就业创业教育,实现人才培养方式转变,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构建职教发展保障新机制

  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和管理的积极性,首次提出制定校企合作法规,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教

  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网络,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大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通过改革招生制度和教学模式来加大培养农业类专业人才的力度。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培训。

  增强职教在全社会的吸引力

  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通过完善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等引导政策的实施,从根本上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学校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邮编:610101

联系电话:

028-84642011(含传真)/ 028-84642001(值班)
028-84642024(招生就业)

办学突出问题举报投诉:电话:028-84642011 信箱:sccjxf@163.com

学校疫情防控“接诉即办”热线电话:
白天值班电话:84642011(8:30-17:30 )
24小时值班电话:84642001

  书记信箱         院长信箱      

备案号:蜀ICP备09007706号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168 号    版权所有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